“八芒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审理 武陵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27日—28日,本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一起涉恶案件。这是一起由郭某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和以高某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团伙组成,两方成员共计27人,实施的违法犯罪事实多达11笔,涉及的罪名包括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

被告人郭某某等人在某体校就读时,郭某某就提议模仿国外暴力电影,左胸纹一枚“八芒星”标志,成立八芒星组织,该组织在2016年、2017年间发展为以郭某某为首要分子,成员19人(其中骨干成员6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常德实施了“4.24聚众斗殴案”、“喜来登聚众斗殴案”、“12.12易购要酒寻衅滋事案”、“3.29聂家桥中学寻衅滋事案”等。被告人高某某则纠集其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实施了“9.23寻衅滋事案”、“陈某顺寻衅滋事案”、“西洞庭寻衅滋事案”、“8.28聚众斗殴案”等。双方还共同实施了“4.24聚众斗殴案”。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据,充分证明了郭某某涉恶犯罪团伙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了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的特征,应当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

两天的庭审,11笔犯罪事实,40多本卷宗,近30名犯罪嫌疑人,公诉人通过梳理各被告人的犯罪轨迹,在法庭上向社会公众、旁听公民厘清事实,让人们对涉恶犯罪集团和涉恶犯罪团伙的罪行有了更直观的感知。

 

[编辑: 陈敏 刘智臻]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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