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集中学习新《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5月28日上午,武陵区司法局组织集中学习了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新《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会。
集中学习现场
区政府法律顾问戴成龙律师对新旧《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逐条对比解读,从制定背景与体例结构、工作职责与征收决定、征收补偿与法律责任、相关补偿标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通过对比解读,深入阐述了新《办法》主要亮点及个别规定的深刻含义。参会人员就临时安置费、公摊面积补助、未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补偿标准等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
此次学习活动紧跟政策步伐,紧密结合征收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地把握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理解,做到学以致用,才能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准确理解和贯彻实施好新《办法》,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编辑:邹启明]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