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委政法委:推行垃圾分类 践行绿色发展
为向居民群众倡导绿色、低碳、节能理念,增强规范投放垃圾意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美好武陵,武陵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8月19日,政法委志愿者来到丹洲乡明月社区,向社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家里的废旧电池属于有害垃圾,不要和可回收垃圾放在一起、矿泉水等饮料瓶还可以再回收利用……”活动中,志愿者从街串巷,进村入户向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倡导大家从日常生活入手,将餐厨垃圾、电池等分类放置,人人争当垃圾科学分类的倡导者、参与者,正确处理、投放生活垃圾。
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垃圾分类知识
此次活动,加深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和了解。对普及节能环保和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培养绿色生活习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政法委志愿者在推行垃圾分类上积极行动,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引导居民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编辑:曾 玲]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