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纠纷矛盾深 人民调解化干戈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1日,长庚街道熊家台社区有位七旬老人来司法所诉苦,心情苦闷地诉说了一个多小时。原来老人居住的房屋因楼上两次渗水导致了严重的损毁,墙面、抽油烟机、衣柜全被泡水。双方的纠纷持续了接近一年仍不能达成一致,故来到长庚司法所请求调解。

经了解,事涉房屋因年代久远,水管裂开,去年11月份的时候,就发生了漏水事故,楼下居住的老人说,因厨房渗水,不能做饭,自行在外面解决的3天饮食,并因此维修了两次抽油烟机才得以正常生活,但跟楼上住户沟通,楼上不予任何赔偿。当年腊月,楼上因人为地未关水龙头,家中又无人,导致楼下的墙面和衣柜泡水,墙面受污染变色,衣服和被子浸水,导致矛盾加剧。

七旬老人在表述自己的遭遇时,情绪非常激动,他提出要楼上住户赔偿他第一次受损时维修抽油烟机的费用150元、3天外出的伙食费;赔偿第二次受损时的墙面维修人工费1500元及材料费、装修期间的外出租房费用、因装修房屋物品搬动的人工费及卫生费等费用。

看到老人情绪激动,也考虑到双方的矛盾由来已久,调解员认为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能更了解双方的情况及矛盾焦点,于是跟社区提出联合调解,第二天早上,调解员约好了楼上楼下的当事人到社区的调解室进行调解。

楼上的住户也有73岁了,听到楼下老人提出第一次受损时维修抽烟烟机的费用及外出的伙食费时,据理力争道:“当时没听你告知我要维修,维修后又没有凭证,我怎么知道是真是假”,听到楼下说装修期间要3个月租房费用、物品搬动的人工费及卫生费时,态度非常坚决:“我楼上的房子已经整修好了,没人住,可以给他在装修期间居住,还要外出租房费用干什么,再一个,维修人员会注意到装修的卫生,根本不需要搬动家具和搞卫生,这些费用我一分钱也不会出!”听到这些话,楼下老人情绪失控,激动地拍桌子争论起来:“我不会住你楼上的房屋,你管子破裂的话,我是不是还要自己赔给我自己”。调解员见此情形,立马把楼下老人拉到一边,稳定其情绪,并宽慰他会将此事调解好。

考虑到两位都是七旬老人,担心老人身体及情绪问题,调解员于是分开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调解员跟楼下老人做思想工作:“我们了解到您房屋的受损情况,现在的重点是将您受损的房屋恢复原状,所以我们今天重点解决房屋墙面维修费用及材料费用的问题。至于您说的外出租房的费用,我们了解到,楼上房屋的水管已经整修到位,居住已经没有问题了,并且您住在楼上,楼下就是您家,东西的取送都很方便,如果在此期间发生漏水问题,我们将在协议中写明,只要不是人为损坏,赔偿责任依旧归楼上住户,至于第一次的维修费用,我们尽量与楼上住户谈。”接着,调解员跟楼上住户做思想工作:“房屋漏水的损害责任您无法逃避,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与其说每天被楼下住户困扰,不如心平气和地解决这个问题。考虑到房屋墙面维修费用及材料费用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按照楼下住户要求与原墙面漆一致的原则,根据他要求的品牌取中间价,人工费用也对比三家,选取性价比最高的一家,至于其他的费用,适当给楼下补偿一些,双方都各退一步。”最后,两位老人听了调解员的话,在赔偿金额的拉锯战中,最终以3000元的赔偿达成一致。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一场接近一年的七旬老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终于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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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邻里纠纷无小事,解决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和睦,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长庚司法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撰稿:韩素媛]

[一审:李   薇]

[二审:赵   力]

[三审: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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