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学生球场冲突引纠纷 武陵调解巧化干戈显温度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18日,某高校田径场发生一起因足球比赛引发的肢体冲突事件。两支足球队在比赛结束后爆发争执,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导致分别来自3个国家的4名外籍学生及3名中国学生共7人不同程度受伤。经医院诊断,伤者均为软组织挫伤,无错位性骨折。19日,案件由白马湖派出所移交至常德市武陵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一场涉及中外学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调解员的斡旋下,于24小时内圆满化解。

赔偿分歧悬殊 调解陷入僵局

“每人1万元,6人共6万元,不然就走法律程序!”调解伊始,受伤方球队代表赵某、钱某提出高额赔偿诉求,称若不满足便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而另一方球队代表孙某则认为伤情均为轻微伤,实际医药费总计2230元,仅愿按双倍赔偿4460元,双方差距达13倍之巨。

调解员见状,向赵某、钱某释明法律规定:“你们双方均存在推搡和肢体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可能将案件定性为互殴。若走法律程序,双方球队成员都可能面临相应处罚。调解处理既能化解矛盾,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调解员逐人逐项计算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赵某、钱某表示至少赔偿每人5000元,孙某坚持按照医药费双倍赔偿,暂时中止调解。

调解员转而与外籍受伤学生李某沟通。李某情绪激动地表示:“在我们国家,打人是严重罪行,要坐牢的。但我们相信中国警察和法律会主持公道。”调解员回应:“在中国,打架斗殴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但鉴于你们都是学生,中国法律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会给你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李某听后表示感激,同时透露“有人私下说给我们每人5000元补偿”。调解员通过“面对面”调解法与孙某沟通,孙某说没有人私下和外籍人员接触并提及赔偿相关事宜,也不认同李某提出的每人5000元赔偿。

抽丝剥茧解误会 背靠背调解破局

调解陷入僵局时,调解员注意到李某提及“有人私下说给每人5000元补偿”,而这一金额与赵某、钱某的诉求惊人一致。经追问,赵某、钱某承认“5000元”系己方领队提议,并非对方承诺,误会的解除成为转折点。同时李某小声用英语与其他外籍伤者沟通希望每人获得2000元赔偿(含医药费)。在洞悉这一情况后,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策略:一方面与孙某沟通,指出其球队为主要过错方,建议“诚恳道歉并承担对方医药费,再额外赔偿每人1000元营养费”;另一方面向李某等外籍学生解释:“中国法律兼顾法理情,对方也有伤员且自费承担医药费,现对方已承诺承担全部医药费并额外补偿。”孙某与李某对该方案均表示认同。

法理情融合 涉外纠纷显中国法治温度

6月19日21时40分,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孙某赔偿李某等4名外籍学生共计6078元,双方不再追究。4名外籍学生感慨:“感谢中国调解员的公正处理,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温度。”随后,赵某、钱某与孙某展开第二轮调解,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孙某以同等方案赔偿赵某、钱某共计3400元。

这是一起因校园体育活动引发的涉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涉及中外学生群体,处理不当易引发不良社会影响。调解员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专业素养与沟通智慧:

一是精准把握案件焦点。本案矛盾核心在于赔偿金额分歧与中外法律认知差异。调解员先通过法律释明让双方明确互殴后果,再以事实为依据核算合理赔偿金额,打破“漫天要价”的僵局。

二是灵活运用调解技巧。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了解双方真实诉求,及时发现并解除“5000元补偿”的误会,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针对外籍学生的文化差异,强调中国法律的“教育挽救”原则,增强其对调解的信任。

三是坚持“法理情”融合。既严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界定责任、计算赔偿,又兼顾学生身份与校园和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特别是在赔偿金额协商中,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体现人文关怀,促成双方达成共赢方案。

四是注重涉外纠纷处理细节。面对外籍当事人,调解员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准确传达中国法律精神,消除其文化隔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展现了中国基层调解的制度优势与文化自信。本案的成功调解,为基层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化人”的实践样本,彰显了中国基层调解制度在化解复杂矛盾中的独特优势。



[撰稿:于艺、刘木兰]

[一审:李   薇]

[二审:赵   力]

[三审: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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