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全区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班正式开班
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 9月22日,湖南省武陵区在区政府1号楼六楼会议室举办了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班,各司法所长以及村组干部共100余人参加培训班。
这次培训会以村组干部为主要对象,经过系统法律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使其逐步成为农村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自治水平,为更好地开展依法治村、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培训主讲为“七五”普法讲师成员团成员宋卫华律师,内容主要包括民法总则基本内容的宣传。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代理的形式、效力等内容,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民事责任的履行方式、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培训班结束后,司法局副局长贾劲松总结了当好“法律明白人”的三个职责,第一是法治宣传职能,要使村民更好学法用法守法;第二是调处纠纷职能,要会使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第三是法律援助职能,积极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此次培训,普法骨干充分认识到普法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增强,普法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也得到提高,为下一阶段普法以及法援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邹启明]
[编辑:蔡翠玲]
[审核:文龙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