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一起涉残劳动争议成功调解结案
7月11日,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件申请人为一级视力残疾人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在指派援助的法律工作者和仲裁机构的努力工作下,在案件纠纷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得以调解结案。
今年6月份一天的一大早,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骑着电动车,带着他的儿子来到了武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看着老人像呵护小孩子似的扶着他四十多岁的儿子下车后,手牵着手带到咨询台前,中心的工作人员感到异样的同时,感受更深的却是一份温暖。经过工作人员的现场调查询问,得知老人的儿子姓唐,1974年3月出生,一级视力残疾,属城市低保对象,居住在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据唐某自述,其于2010年9月起受雇于市城区某商业有限公司,2011年9月被安排到该公司名下的某农贸市场从事市场管理工作,2016年4月被解除工作,现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相关法律事项及法律援助的办理程序。经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宣传解释之后,唐某当即就其与该公司的劳动争议,向中心的法律援助窗口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
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受理了唐某的援助申请,并指派了一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援助人员就该案向工商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之后,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庭就唐某与该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进行裁决。7月11日,经仲裁庭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唐某和该公司签订并当场履行了仲裁调解书:唐某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6年4月20日解除,公司一次性支付唐某经济补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共计15000元整。至此,一起涉残劳动争议得以成功调解结案。
[作者:欧 波]
[编辑:屠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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