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社会救助认定工作迈向信息化平台
2016年12月26日,随着芙蓉街道6户19人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自愿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到政府各部门及相关机构对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提供的户籍、婚姻、就业、身体状况以及现金收入、经营、债券、投资、财产、银行存款等证明、信息进行核查和比对,武陵区民政局低收入认定中心通过全省低收入认定平台上报至省民政厅低收入认定中心进行核对;这将意味着武陵区各项社会救助,从以往的审核过程中的后置核对转变为前置核对,通过网络信息化平台切实做到“无核对,不救助”、“先核对、后救助”,真正有效解决“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等不合理现象和违纪违法行为,全面提高武陵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性,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维护各项救助公平公正。
[作者:张仁华]
[编辑:蔡翠玲]
[审核:宋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