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武陵一女子使用骗领的身份证件被行政处罚
10月10日,一名叫曹某(女,24岁,岳阳市人)的女子来到武陵公安分局府坪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业务,然而却使用了非法骗领的身份证,被府坪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张静当场识破。最终曹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原来,曹某幼年父母离婚,分居常德、岳阳两地。曹某母亲为了方便其读书,采取非法手段骗领了身份证,为其办理了一个虚假身份信息杨某某的常德户口。经民警详细调查, 2015年以来,曹某在岳阳已经登记户口的情况下,多次使用常德户口申领二代身份证,且继续使用重新补办的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购买火车票、入住酒店等相关业务。被查获以后,其对自己涉嫌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曹某骗领的身份证已经被收缴注销,并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处罚1000元。
民警温馨提醒:市民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作者:沙 伟]
[编辑:蔡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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