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公安“系列盗窃摩托车案”案情通报及举行赃物发还仪式
案情通报:
2017年5月初,芙蓉派出所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进行“三实”采集时,发现一伙盗窃摩托车的团伙,经过前期摸排,发现该团伙经常在凌晨时分,在武陵区及鼎城区城区盗窃街面上的摩托车。
5月14日凌晨3时许,该团伙又在武陵区某小区盗窃一辆摩托车。接受害人报警后,芙蓉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走访,成功锁定嫌疑人及其轨迹。芙蓉派出所办案民警沿其轨迹追踪,最终在鼎城区“玩客”网吧门口发现被盗摩托车。民警通过蹲守,于当日(2017年5月14日)15时许,将前来取车的嫌疑人李某、莫某抓获。经讯问,莫某承认盗窃摩托车并交由李某销赃的犯罪行为,李某也承认其犯罪行为。结合2人供述研判分析,以及前期摸排的情况,办案民警发现此次盗窃摩托车案还有3名嫌疑人未落网,通过调查,确定了3名嫌疑人的身份分别是张某、高某、胡某。次日(2017年5月15日)凌晨2时许 ,办案民警经过蹲守,在鼎城区海宏宾馆内将嫌疑人胡某抓获。2017年5月24日12时许,办案民警又将嫌疑人张某、高某抓获。
经讯问,李某、张某、莫某、高某、胡某5人均承认多次结伙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其中李某承认其5次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张某承认其3次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莫某承认其4次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胡某承认其3次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高某承认其1次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行为。该团伙以李某为首,盗窃来的摩托车全部由李某负责销赃,赃款由李某分配,大多被团伙成员用来消费。
至此,以李某为首的系列盗窃摩托车案的5名团伙全部落网,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1人因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被治安处罚,目前该案主犯李某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民警共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5起,追回被盗摩托车15辆,并返还给受害者。
6月23日15时,芙蓉派出所举行“系列盗窃摩托车案”赃物发还仪式。
[作者:左强 喻卓品]
[编辑:蔡翠玲]
[审核:宋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