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公安成功抓获一名盗窃摩托车人员
4月17日,武陵公安芦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住宅附近在前一日突然停放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并对车辆用塑料布进行遮挡,十分可疑。派出所教导员涂礼刚、副所长李汉清迅速组织所内警力,对停放三轮摩托车的嫌疑地点周围进行摸排。
经侦查得知:在附近有一涉嫌盗窃人员在此居住,该人一直无业在家,且常年吸食毒品,经常通过以偷养吸。了解到这一情况,涂礼刚、李汉清分析:该辆三轮摩托车很可能是该名盗窃人员通过不法手段所得,且现在一定急于出手所换取毒资。为了不打草惊蛇,派出所教导员涂礼刚、副所长李汉清当即决定对现场进行部署:日夜不间断的盯着这辆三轮摩托车,以静制动,一旦嫌疑人销赃立即收网,争取抓获现行。
通过两天两夜的蹲守,这辆三轮摩托车没有任何动静。19日下午,当所有人都以为嫌疑人对此有所察觉之时,突然有四名可疑人员出现在了这辆三轮摩托车附近,在这辆车周围来回走动。大家屏住呼吸,等待着最佳抓获时机的到来,当车辆灯光亮起的一瞬间,民警从三个方向汇集对嫌疑人进行围捕,当场抓获盗窃、销售、购买三轮摩托车的四名嫌疑人员。
通过走访了解,该辆三轮摩托车车主花了15000余元购买这辆车还不到一个星期,行驶不到200公里就被盗走,正当自己伤心之际,就接到了警察为自己追回被盗车辆的消息,为自己挽回了上万元的经济损失。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男,41岁,武陵区人,)对自己盗窃三轮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冯某(女,44岁,武陵区人)、犯罪嫌疑人双某(男,49岁,汉寿县人)、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6岁,武陵区人)等人对自己掩饰犯罪所得、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作者:涂礼刚]
[编辑:蔡翠玲]
[审核:宋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