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检察:附条件不起诉,为迷路的孩子点亮一盏灯
今年2月份,两名未成年人在某学校旁抢劫未成年学生财务,3月份准备再次实施抢劫时被民警抓获。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两名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但案发时两名嫌疑人一名刚满14周岁,另一名刚满16周岁,均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家庭有加强监护的意愿。为挽救未成年人,检察官遂多次与校方和被害学生的家长联系,均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给予两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检察机关决定对两名未成年人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
在宣布不起诉决定后,检察人员会同监护人、法律援助律师进一步以案释法并举行了训诫教育,两名未成年嫌疑人也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其进行的教育、挽救,自己一定会珍惜这个机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继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遵纪守法的青年,回报家庭和社会。武陵区检察院将对其进行六个月的跟踪回访,最大可能降低其再犯罪率。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支持。检察机关将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断创新司法办案机制,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双向保护、临界保护,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黄思敏 杨维维]
[编辑:蔡翠玲]
[审核:文龙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