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检察院人性化执法显关怀
“犯罪嫌疑人也有家庭有亲人,让他们安心在家过年,也是我们执法为民的工作要求。”2月18日,武陵区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节后他们办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对年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不予起诉。
去年7月22日,刘某与前女友张某因在谈恋爱期间的财物损失,与张某现任男友王某发生纠纷,并将王某打伤。被害人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8月,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眼看就要过年了,考虑到刘某有投案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他在家过年呢?为此,工作人员在提审时着重就刘某的家庭背景、犯罪动机、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随后,公诉科干警通过与被害人联系并组织调解,刘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根据以上情况和相关事实依据,年前,该院对刘某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年后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被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有投案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