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化纠纷 基层治理促和睦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1日上午,当事人李靖(化名)前往长庚司法所申请调解事项,据李靖称长庚街道辖区内一居民代兵(化名)拖欠其借款本息合计47万元未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靖找到司法所希望司法所作为第三方组织调解。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立刻安排调解员联系另一当事人问询调解意愿并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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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调解员在听完代兵与李靖双方的陈述后,了解情况如下:代兵与李靖系多年好友,2020年代兵因房屋装修,先后两次向李靖借款,两次借款共计本金30万元。四年来,代兵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借款,迟迟未归还借款。因代兵在生意上也面临债务危机,李靖害怕自己的钱要不回,也不想因钱失义,因此希望双方在司法所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针对了解到的事情经过,司法所以公平、自愿为原则,提出解决方案,以提高方案的可执行性为目标,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利益。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代兵同意于2024年5月31日前偿还李靖借款本金利息共计47万元,同时双方一致同意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方式为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未偿还部分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继续计息,至此矛盾圆满化解。

调解是一种温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代兵与李靖选择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坐下来好好聊一聊,不因钱失义对簿公堂。群众的事无小事,长庚司法所积极发挥基层排头兵作用,始终在群众需要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站好基层的第一班岗。



[一审:郭湘平]

[二审:文龙猛]

[三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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