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调解矛盾 三方握手言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8日,当事人曾某参加好友黄某儿子的婚礼,喝完酒后回家,在陈某酒店楼梯上不慎摔倒,当时感觉剧烈疼痛,护送到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医院检查,曾某脾脏、胃、胰腺、胆囊皆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共花费医疗费用75453.28元。曾某治疗终结后到永安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永安司法所受理曾某的申请后,首先是“调前分流”。根据当事人曾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分别与其好友黄某沟通,与酒店老板陈某联系。通过三人对案件的叙述,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真实、准确、全面了解案件发生时的场景,对各方承担责任比例的划分作出基本判断。其次是“调中分流”,一是为了了解三位当事人心里预期愿意承担的责任比例,二是利用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分别说服三位当事人该承担的责任比例。永安司法所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始终留有调解余地,掌控调解的主动权。当三方当事人对此案件的责任划分达成基本共识时,最后召集一起,共同调解,细分赔偿金额

当事人曾某做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酒后不慎摔倒,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某酒店做为餐饮服务的提供方,应该确保来酒店消费的消费者生命财产的安全,曾某的摔倒,与当时酒店楼梯积水,楼道黑暗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某酒店应该承担曾某受伤的次要责任,黄某做为该婚宴的主办方,对来参加的宾客负有照看的义务,尤其是对喝酒过多的宾客负有照看的义务,应该对曾某的伤害承担适当的责任。9月9日,三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把赔偿金交付曾某。

此次分流调解,有利于调解员掌控调解的主动性。四个多月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三方当事人在握手言和后,连连对永安人民调解员表示感谢。

 

 

[编辑: 雷鹏霞]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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