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提升志愿服务质量
志愿服务是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文明社会中的作用,提高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化、制度化管理,3月5日下午,武陵区委政法委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活动。政法委全体志愿者参加此次培训。
志愿服务培训
此次培训对志愿者、志愿者的含义、志愿精神进行了全面了解;并重点学习了《志愿服务条例》及“交通文明我劝导”志愿服务规范。《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一是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该遵守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二是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组织招募志愿者应该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四是强化促进措施。规定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等。
《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对推动志愿服务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有着深的意义,我们应当熟读深学,并用以指导实际,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培训会上,志愿服务负责人还就我委牵头组织开展的“文明交通我劝导”志愿活动就服务时间,要求、注意事项、总体规范等进行了详细解说。
通过此次志愿服务培训,加深了志愿者们对志愿服务意识、志愿服务规范化以及自身权益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志愿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志愿服务质量的提升以及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志愿服务队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武陵区委政法委学田工爱心志愿服务队通过常态化地开展“文明交通我劝导”等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更好地为文明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编辑: 曾 玲]
[审核:文龙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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