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融亲情 温情护夕阳 —— 穿紫河司法所成功调解八旬老人赡养纠纷
“感谢司法所的耐心调解,解开了我们一家人的心结,往后我也能安心养老了!”5月7日,在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司法所调解室,八旬老人杨某握着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道。在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不懈调解下,穿紫河成功化解一起因赡养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让破碎的亲情重归和睦,以司法温情守护老人晚年安宁。
(签订调解协议现场)
5月6日,年事已高的杨某在女儿陪同下,来到穿紫河司法所申请调解。老人坦言,自己虽有每月3000元社保金,但年事渐高,担忧日后卧床不起时,社保金难以覆盖医疗与护理开支。女儿多年来悉心照料自己,却已离异二十余年,生活条件普通,精力与经济压力日益沉重;而儿子孙湘(化名)自结婚后,始终未尽赡养义务,这让老人忧心不已、倍感寒心。
群众之事无小事,养老纠纷系民生。受理申请后,穿紫河司法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定“法理为基、亲情为桥”的调解方案。5月8日上午,调解员第一时间约谈儿子孙湘,开展“背对背”沟通疏导。
调解初期,孙湘心存抵触,满腹委屈地提出:母亲在自己结婚时未给予经济支持,婚后也未帮自己照料孩子,反而一直帮姐姐带孩子,因此自己没有赡养母亲的义务。面对孙湘的片面认知,调解员并未简单批评指责,而是耐心释法明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告知: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具有无条件性,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更不能因家庭琐事、过往矛盾免除赡养责任。法理之外,情理为要。调解员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话家常、忆过往,深情讲述杨某含辛茹苦养育子女的艰辛历程,细数父母养育之恩的厚重,从亲情伦理、传统美德、家风传承等角度耐心劝导,唤醒孙湘内心的感恩之心与责任意识。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直击孙湘内心深处,他当场落泪,深刻反思自身错误,对自己未尽赡养义务、漠视母亲晚年困境的行为深感愧疚。
心结既解,矛盾易化。随后,调解员将杨某及其女儿请到调解室,组织三方开展“面对面”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一家人放下隔阂、敞开心扉,坦诚交流各自的难处与诉求。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子女经济状况与照料能力,经过友好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赡养协议:杨某由女儿与儿子孙湘以年为单位轮流照顾,切实保障老人日常起居、医疗护理等需求,让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纸协议承载孝老之心,一次调解修复亲情裂痕。穿紫河司法所始终聚焦老年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坚持“法理情”三位一体,既守住法律底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又兼顾伦理亲情、修复家庭关系,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家庭矛盾、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基层社会环境筑牢根基。
[撰稿:刘 木 兰]
[一审:李 薇]
[二审:喻 艺]
[三审:王 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