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石门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侵权纠纷
4月20日,石门桥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介入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山林田土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据悉,4月4日清明期间,石门桥镇高家港村村民王某某在扫墓时,未经允许,砍伐了墓地周边近一亩经济林内的35棵油茶树,并擅自圈地种树。该片经济林涉及高家港村4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被侵权方代表杨某某随即向村级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要求王某某恢复土地原状、重新栽种树苗并进行赔偿。村调委会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4月20日,石门桥司法所通过矛盾纠纷摸排掌握该情况后,主动介入调处。工作人员实地勘察现场,详细了解纠纷原委,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安抚对立情绪。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法治宣讲和思想疏导。最终,成功化解这起侵权纠纷。
下一步,石门桥司法所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与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基层调解质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小调解”守护“大平安”,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
(调解现场)
[撰稿:邱 容]
[一审:李 薇]
[二审:喻 艺]
[三审:王 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