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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武陵、法治武陵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区法学会。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政工室、研究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反邪指导室、反黑指导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47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043.2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0.98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网格员专项经费、巡逻大队经费等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04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8.21万元,占92.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5万元,占7.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0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27万元,占19.25%;项目支出3,264.94万元,占80.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28.2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5.98万元,下降18.49%。主要原因是网格员专项经费、巡逻大队经费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1%。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1.98万元,下降18.42%。主要是因为网格员专项经费、巡逻大队经费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2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1.04万元,占97.66%;公共安全支出58.5万元,占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7万元,占0.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7.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综治工作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综治工作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84.38万元,支出决算为56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设备购置、增加网格员专项经费、巡逻大队经费等项目。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经费减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综治工作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3.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76人次,主要是省委党校来武陵区调研、澧县县委政法委考察学习网格化管理工作、衡阳市委政法委考察学习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化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衡阳市蒸湘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考察学习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管理、平安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53万元,下降43.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综治工作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39万元,用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13人,培训内容为事业工作人员继续教育。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2%。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政法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全年配合省市民调各1次、考评1次、表彰先进1次、组织化解案件40件;综治考评覆盖全区、涉法涉诉救助金发放及时、党建考核达标,各项工作完成率100%、及时率100%;开展多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对城区140个治安电子防控系统监测点进行改造,采用云存储并满足30天存储能力,录像完整率100%,各监控点位通过云专线连接到云平台后联网接入市“雪亮工程”平台。2..经济效益情况: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3.社会效益情况:社会治安稳定,没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社会秩序安定,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高扫黑除恶水平,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4.可持续性效益情况: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为人民群众保持高质量生活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5.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综治民调提质,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广为传播。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管理不够科学。对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可衡量性和可实现性。应当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2022年度武陵区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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